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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議會與臺灣憲法

題名
題名中文:
臺灣議會與臺灣憲法
時間類別
發行日期:
昭和2年01月30日 (1927-01-30)

報導類型
報導
內容描述
臺灣議會與臺灣憲法 我臺灣同胞有志、自大正十年春對帝國議會提出初囘臺灣議會設置請願以來、己經過了六年、合這番的請願共提出了八囘了。其請願的根本主旨、始終一貫、要求臺灣特州委任立法及臺灣豫算的議决權、即要求在臺灣地域之範圍內的參政權。其要求的根本理出、是爲臺灣的民情風俗與日本內地不同、如欲謀臺灣民衆的幸福、須行適合臺灣民意的政治、欲行適合民意的政治、必要使臺灣住民參政、欲使住民參政、非設置臺灣議會不可。這是有納稅必有參政的憲政常道、又是現代文明國確定不易的立憲公理、除舊時代的專制國以外、斷沒有否認此要求的根據。 但在臺灣的日本人、尚多執迷不悟、空抱優越征服的謬想。而在日本內地的黨人政客、又多汲汲乎爭權奪利、並無關心臺灣的統治、因此而我們所要求的臺灣議會亦自尚未能實現。然而我們所主張的自治主義、己經不但得了諸植民政策學者一致任爲極其正當、就是最近勃興的無產政黨、也都一致認爲將來必行的公理。如朝鮮當局向來是買收失志的鮮人出來請願中央參政想要同化、而今己感覺着大錯、近來竟改變其方針、由御用的京城日報出來主倡朝鮮自治將使鮮人出來要求朝鮮議會、欲緩和獨立派的心理。可見時勢己大進展、而我們臺灣民衆也己大有向上、臺灣議會雖未實現、而內外的情境己躍進臺灣議會百步以上了。 最近有明眼的政治家、鑑察先進植民國的治績和東洋現在的情勢、爲帝國百年大計、有將提倡對臺灣統治非制定臺灣憲法不可之說。此若使在臺日本人聞之、恐要舌吐三寸、但在有先見之明的人、莫不認此爲日本治臺唯一最上的良策。 我們要求臺灣議會是趨向自治的初步、制定臺灣憲法是自治完成的美果。故制定臺灣憲法之說和要求臺灣議會之聲、程度雖有少差、而其目的完全一致、可謂爲異名同實、殊途同歸的福音。
刊別
週刊
報刊名稱
臺灣民報
版次
1
出版
發行者:
臺灣民報社-林呈祿

發行地
東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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