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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口英租界收回後聞
| 題名 | 題名中文: 漢口英租界收回後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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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類別 | 發行日期: 昭和2年01月30日 (1927-01-30) |
| 報導類型 | 報導 |
| 內容描述 | 時 事
漢口英租界收回後聞
黨軍自收回英租界後、秩序漸歸平穩、其後的狀况如左:
管理會組織變更
英租界管理委員會、已變更最初之方針、改由外交部、財政部、交通部各選代表一名組織。陳友仁爲委員長。孫科、宋子文爲委員。
政府佈告維持治安
國民政府於七日、關於英租界之治安維持、復發表略如下述之佈告。
一、禁止無理由之集會
二、嚴禁投石及窃盜
三、嚴禁加害外交僑
同時陳銘樞等軍官要人、亦各發出佈告、飾戒軍、然一般外僑仍感不安。
英國各機關均換招牌
英租界被收回後、所有英國各機關、咸掛有中國方面牌匾。如英領館則爲『總工會辦事處』工部局爲『武漢碼頭工會辦事處』、消防隊本部則爲『糾察隊本部』、義勇隊本部則爲『警察處、海軍本部爲『二三碼頭工會辦事處』、警察署爲『第三特別區本部』、以示收回租界之氣慨。
漢口各團体英要求愈趨硬化
據漢口九日發出電報、謂中國方面對英界事件之態度、益形強硬、以國民黨市黨部總工會等爲中心、猛力作排英運動、四日晚、武漢各代表開緊急會議、議决强硬之八條件、並限以七十二小時答覆、且定七條辦法以爲無答覆時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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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別 | 週刊 |
| 報刊名稱 | 臺灣民報 |
| 版次 | 5 |
| 出版 | 發行者: 臺灣民報社-林呈祿 |
| 發行地 | 東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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