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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僚醫院的弊害
| 題名 | 題名中文: 官僚醫院的弊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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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類別 | 發行日期: 昭和2年01月30日 (1927-01-30) |
| 報導類型 | 報導 |
| 內容描述 | 官僚醫院的弊害
對臺北醫院的種種非難、己老早就有聞過、但我們還不敢盡信其官僚化的弊害、有達到那樣可鄙的程度。到了數日前、因爲臺北靑年周某死去、始發見日本醫師對臺灣人患者的態度、全沒有溫熱的情態、而又驚其太官僚化、竟出於我們想像之外了。但在這裏頭的人物、像醫官看護婦、却也有很好的人存在。不是一槪可以抹殺、而由大體看來、官僚化的弊害、我們則不能爲之袒護。如這次入院中的周某之病、己在危篤的時、看護他的朋友、隨告給主治醫、而那主治醫診察了後、也知道病勢危急、向某醫長相商、那某醫長却很從容地答說『周君年紀尚壯、能够維持得過也未可知、我明日診察時便可明白、請不要介意』這醫長是要牢守醫院內規、非自己的診察日、是不要給一看的、及過午而周某之病、更加倍危急、再由主治醫診察、並且看護他的親友去托主治醫、轉懇某醫長請其診察處置、這時候他的答覆、却是說再要經過一時間、就可往、而自一時待至三時二十分、白白等候、徒見周某飲恨死去、而那醫長還沒有一步踏到病室。假使周某的病是己達膏盲、不可救的、照人情也應該盡最善的處置、纔是合理。然而那醫長的態度、眞是絲毫沒有人情美的。
當周某未死之前日、施干扶爾的注射、是每兩時要一回的、但其看護婦都沒有注意勵行、有經過六時間還沒有到來注射、以致病人稍起痙攣、而看護之親友不得不走告於看護婦。然而她答說、尚未至二時、所以不去、以後她雖明白經過六時間、還不認錯誤、依然很倔强地說、「你們這樣催促、眞是討厭」咳!似這樣狀態、己不能說是病人之病院、宛然是醫師之醫院呵!
由臺灣人所納膏血之稅、而建設到那樣大規模的病院、維持那樣多數的醫師人員、還不能够措辨公平救護病人的處置。而在標榜「共存共榮」的督府直轄下之病院、却有這樣事實的存在、雖任督府怎樣聲明頂好的施設、也不能不惹起臺灣人的懷疑。倘若督府認爲沒關輕重、不去過問。或自誇爲最善的施設、不去監督。仍縱容那官僚病院內、存着差別的待遇、這明明是暴露當局的劣策。若當局不是抱這樣的態度、而能够存着一些的政治道德、自然不會昧着良心、而有出於果决的態度、去改革那官僚病院的弊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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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別 | 週刊 |
| 報刊名稱 | 臺灣民報 |
| 版次 | 4 |
| 出版 | 發行者: 臺灣民報社-林呈祿 |
| 發行地 | 東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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