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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人不知、除非莫爲

題名
題名中文:
要人不知、除非莫爲
時間類別
發行日期:
昭和2年05月15日 (1927-05-15)

報導類型
報導
內容描述
要人不知、除非莫爲 新竹郡警察課、把被檢束人——陳金城、彭金源二君毒打(時事參照)之後、司法主任即刻換了一付的面孔、用着懷柔的口吻、向二君說:警察對待你們的行爲、是在希望你們以後的改悛、所以不可誤解、今要把你們釋放、最要緊的是不可把在警察課所受的苦况、說及外人知道、切記切記。嘿!怪極了、「警察民衆化」的聲浪高唱入雲之時、爲什麼警察課內的狀况、不肯給民衆知道呢?唉!明白了、你們的所爲、是慘無人道、所以不能够在民衆之前公開的。但是你們的用心、終歸無効喲。凡事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爲、你們的暴狀、己經傳遍全街呀。
刊別
週刊
報刊名稱
臺灣民報
版次
11
出版
發行者:
臺灣民報社-林呈祿

發行地
東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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