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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的營業妨害
| 題名 | 題名中文: 故意的營業妨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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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類別 | 發行日期: 大正14年07月12日 (1925-07-12) |
| 報導類型 | 報導 |
| 內容描述 | 故意的營業妨害
始政紀念日因爲有展覽會、又有媽祖來助人氣、所以聚集的觀客很多、各種的商店都利用這機會、宣傳廣告營業、張旗擊皷的、大掛招牌的、各處都有。本報的營業部想要宣傳本報起見、也製數旒的布旗、寫「臺灣人須讀臺灣民報」「臺灣人創設之臺灣民報」「臺灣民報是臺灣人之喉舌」「臺灣人唯一之言論機關」等的字句、雇童子並帶民報於各展覽會塲宣傳販賣、不料當局竟將布旗押收、而且押收民報、甚至種々恐喝販賣的童子。同是營業廣告、各商店可用的旗、怎樣本報就偏用不得、並且旣受許可的民報怎也押收(民報即日當局認錯。隨送還本社)?這個明是故意的營業妨害吧!對臺人唯一的言論機關、何必太偏過壓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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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別 | 週刊 |
| 報刊名稱 | 臺灣民報 |
| 版次 | 7 |
| 出版 | 發行者: 臺灣雜誌社-林呈祿 |
| 發行地 | 東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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