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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行政裁判爲二審制
| 題名 | 題名中文: 改行政裁判爲二審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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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類別 | 發行日期: 大正14年12月06日 (1925-12-06) |
| 報導類型 | 報導 |
| 內容描述 | 改行政裁判爲二審制
政府企望行政裁判所法、並同訴願法之改正、諮問於法制審議會、於同審議會之小委員會、經將行政裁判所法之改正要項、大體起案、現將脫稿、而後移於同訴願法之改正。然行政裁判所法之改正點、頗屬多岐、似欲將現行法根本改正、故於小委員會之改正要項中、最屬重要者、現在之行政裁判、一審制改爲二審制、以期裁判之嚴正公平、依右之趣旨、根本制度改正之結果、變革行政裁判所之組織、於現在之行政裁判所、新設高等行政裁判所、即使發揮如於司法裁判控訴之機能、爲行政裁判之最高機關之立案、現在之行政裁判所、分爲三部、各部長之外、以四名之評定官爲裁判之組織、而依改正案、增設一部、爲四部、將近年激增多數之訴願案件、敏揮處理、同裁判所官爲勅任官、又高等行政裁判所之組織、分爲二部、於各部之部長以外、置評定官四名、將在東京新設處之計畫、而高等行政裁判所長官、以親任官擔當其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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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別 | 週刊 |
| 報刊名稱 | 臺灣民報 |
| 版次 | 5 |
| 出版 | 發行者: 臺灣民報社-林呈祿 |
| 發行地 | 東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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