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人力車的工潮
| 題名 | 題名中文: 臺北人力車的工潮 |
|---|---|
| 時間類別 | 發行日期: 昭和2年05月22日 (1927-05-22) |
| 報導類型 | 報導 |
| 內容描述 | 臺北人力車的工潮
臺北市二千名的人力車夫自四月二十八日因開工友會被解散后、受警察的壓迫似乎表面很平靜、但是事實還是未得圓滿的解决、而各新聞的報道皆與事實相違、多使車夫不利的。玆將確實的經過略錄於左:
罷工當日的情形
四月三十日午前全市車夫一齊罷工、市上無一把車、因此、警察當局大狼狽、就派特務刑事四處查訪、因刑事皆強制車夫拖他故市上除自用車外十數把的車全部是載刑事。而新聞所載的罷工車夫毆打不罷工車夫被檢束、這該不沒有事實、因有不知道是載刑事、故罷工的人掽着便嘲他說、「今天可賺得多了」、只這一句話、在車上的大人便說是煽動脅迫、就檢束了。如此被檢束的有十數人。
南北署長的訓示
於三十日午后一時南北兩署長皆各集區內的車夫訓示、皆說自働車的運轉是交通上不得己的、力勸車夫忍耐。
北署稍公平並不檢束車夫、而對車夫的訓示也很有理解、希望車夫復業如有不得生活、自當講究救濟方法云々。所以於五月二日就提出左記三件的要求。
一、將現在的組合改善、照工友的希望辦事。
二、指定自働車的停留塲。
三、現在的驛旗要撤廢。
南署的署長訓示略說、决不可再設工友會、工友會是極不良無道德、要馴良從業免致妻子憂慮、如有不滿可派代表十名來商議解决云々。當時有一工友要起質問就被檢束了、己後經衆人不服要求釋放、才放他出來。至午后選十名代表見署長、然不說是非就將十名一盡拘留、連罷工當日被檢束的共二十數名、全部即决被言渡拘留二十九天。
對這被拘留者很表同情、實行互相扶助的精神。每日一人醵出五錢救濟被拘留者的家族。
合力與自働車競爭
對這回的事警察當局不但沒有同情去講究善後策、甚至於强壓手段干涉車夫、又且事實上車夫的生活將要不得維持、所以就以團結的力、自五月三日晚上起、降下車賃與自働車同價、與自動開始競爭了。爲此車夫的收入增加而自働頓减、倘若長此以往自働車或者不得維持、故此警察又開始活動一日派數名巡查在街路上干涉自由競爭、每以通行妨害檢束車夫、但是人力車夫們還是
不撓不屈地繼續競爭了。
|
| 刊別 | 週刊 |
| 報刊名稱 | 臺灣民報 |
| 版次 | 9 |
| 出版 | 發行者: 臺灣民報社-林呈祿 |
| 發行地 | 東京 |
| 同版面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