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埔里街協議會的醜態
| 題名 | 題名中文: 埔里街協議會的醜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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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類別 | 發行日期: 昭和2年05月22日 (1927-05-22) |
| 報導類型 | 報導 |
| 內容描述 | 埔里街協議會的醜態
一月十八日埔里街民有志七十餘名招待街恊議會員十三名、議會是要希望遵重民意詳細審查街的議案、席中街民陳述種々希望、內中一人言及小學校與公學校的經費的不公平。內地人議員就大驚小怪說、這是政談演說就中亦有不知香臭之臺灣人議員、附和雷同隨即乾杯散會。翌日開恊議會的時候、因有街民多數傍聽監視、所以臺灣人議員比以前稍有熱心質問、議員的用語是日語而不用通譯、雖有數回要求通譯。然議長拒絕說要經濟時間、而議員亦不敢强求、忍受作聾者之狀、對議長的橫暴、傍聽者亦抱不滿。至午后恊議歲出經常部中有一條小學校寄宿生寮母之件、蘇議員反對說現時街民經濟困難、不能輕减反使他加重、實是無理反對原案、及採决時議員十六名中有二名臺灣人議員兩方皆不敢决定以致內地人議員多數賛成通過、至於恊議臨時歲出豫算金額萬餘圓之時、議長宣告時間延長大家賛成擧手、議長同時說要表决、時這擧手看作賛成而通過原案、傍聽者大吃一驚、萬餘圓豫算無一言的質問不過三分間就通過了。這時有張議員質問議長、他答經己多數賛成照原案、這時候臺灣人議員皆低聲說我們是賛成時間延長、並不是賛成原案、然不敢正式抗議、張議員再三抗議之時、議長便大起雷霆、所以也中止了。以後有志再招待臺灣人議員開質問會、恊賛員皆說今日議長用詐術通過實吾等議員之罪、有一部分之議員言欲挽回此案實難、若欲攻擊議長之詐術、只有總辞職而己。二十二日一同訪問街長、街長全然不睬、議員即向街長述起總辞職之意、街長說恊議會員亦是知事任命不是民選、街民何等非難亦免辞職。至於本件另日考慮回答、經過一二月尚未回復、未知其結果如何、街民正在注目、總要街長尊重民意整理街務而街民也當認眞監督才是。(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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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別 | 週刊 |
| 報刊名稱 | 臺灣民報 |
| 版次 | 11-12 |
| 出版 | 發行者: 臺灣民報社-林呈祿 |
| 發行地 | 東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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