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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當局聽著!
| 題名 | 題名中文: 警察當局聽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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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類別 | 發行日期: 大正14年02月01日 (1925-02-01) |
| 報導類型 | 報導 |
| 內容描述 | 時事短評
(一郎)
警察當局聽著!
近日某報載着了一段駭人聽聞的事件是:二個巡查、因窃盜嫌疑事件、在臺中州下新高郡魚池分室、拷打一個姙娠中的臺灣女强要她認賑、因她不肯認無為有、遂招兩巡查的拳腳交加、同女痛苦之極、致從陰部进出多量之血、紅染訊問室的一隅、終陷於人事不省、頃刻之後醒來、纔覺其三個月之胎墮於地上矣!我們倘不先將時代說出、讀了這段慘史的人、一定疑這是羅馬的暴君的故事。因為這樣兇悍暴虐之事、不像會出現於所謂現代的文明社會上啦。
我國乃是法治國、又是世界上有數的强國、文明國。為何還存在着像「拷問」這樣非文明的之事呢?這不是國家的污辱是甚麼?況且這種事在日本帝國治下的臺灣是不希罕的呢——我們臺灣有成千成萬的百姓、受了暴虐的警官的拷打。
記得幾年前、我臺灣還存留着了體刑。(笞刑)對犯罪的人加以體刑、尚且惡其非文明的、非人道的故把牠撤廢、沈對於無罪的人、加以拷打、欲叫我痛罵他、還怕污了我的口!
對於這種行為、從法律上可以問他以職權濫用之罪、從道德上可以問牠以蹂躪人權之罪。不但如此、這種行為加於新附之民、是激起政治上的反抗的動機、於臺灣的統治上會招致很不好的結果。我們為擁護法律的權威計、為擁護人權計、更為臺灣的統治上計、欲借此時機切實地警告警察當局、希望其對於此次的事件、能嚴厲地究辦、且要講究杜絕這種行為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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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別 | 旬刊 |
| 報刊名稱 | 臺灣民報 |
| 版次 | 5 |
| 出版 | 發行者: 臺灣雜誌社-黃呈聰 |
| 發行地 | 東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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