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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風耳
| 題名 | 題名中文: 順風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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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類別 | 發行日期: 大正14年02月01日 (1925-02-01) |
| 報導類型 | 報導 |
| 內容描述 | 順風耳
稻江鄭某在自己的家裡、第四層樓上、大開賭場、有多數人們在那裡呼盧喝雉、就日以繼夜、開得不亦樂乎。聞這賭場是有通融過官廳的、故此在那的責任者、便裝聾做瞽不得去干涉了他。而鱸鰻派(即無賴之徒)也不敢有什麼難為去抄鬧、好像是治外法權所保護着、也似租界裡的領事館一般、這實在是個公開賭場的安全地帶了!
△△島內那袒護內地人的三新聞、時常發許多的捏造事實和暴論的報道。凡有同情於本島人的、不願和那輩合污同流、朋比為奸的內地人。他便說他是不良善之人。有公平的內地人所發表的議論是很正當、很有公理、在本島的人聽過、實在是十二分可感激而佩服的。那三種的報紙、偏々要曲筆寫出、而且敢夜郎自大妄加批評、來藉端誣陷、這是我實在不解所以的!哈哈!我知道了、凡是同情於弱者的、本島人的可憐、而發表很公道的論調、來攻擊強者的內地人的橫逆、他就不耐其煩、發出一種鼠狼的氣來擁護自己、杜防人家、如山本英越乃博士、下村宏博士、高田操氏、神田正雄氏、清瀬博士、田川先生、渡邊先生...等、一例受三新聞排斥之列、由那輩眼光看來在以上的幾位、都是非國民、是不謹慎輕卒之輩罷了。故的、
△△文山郡警察課、於一月十一日逮捕五名的賭博嫌疑犯人來刑事室拷問、各用纏絡麻索的竹鞭、打問一場打得他們遍身青腫、咳!這樣輕々的疑犯、出得這樣殘酷刑法、若是竊盜欺詐和重大些的嫌疑犯呢!就不知用到什麼們的極刑了!
△△能高郡魚池庄派出所的警吏、所用的柴薪、不用錢去買、是專派保甲的人夫、輪流去上山採代、並要劈開曝乾奉送去、這真是村中專制的大王啦!
△△宜蘭郡白石山脚派出所、巡查友松氏、於去冬十一月未、到營區內陳某的家裡、私入其室、要强姦他的妻、其妻不肯乃和他抵抗、幸陳某回來、那個巡查就逃走了。但是那個制帽為爭鬧時落入小便桶裡、陳某便把這制帽做證据去告訴於郡警察課、該課馬上就召喚那巡查和被害者來審問明白、後把這書類送過檢察局了。村庄的巡查藉勢來凌辱民家的婦女、是非常之多、在這案應該要嚴重處罰、以誡一般的效尤才是!
△△太平町一丁目楊某、乃個有做工才有飯喫的、一家人六口、都靠他一双手來過活的、其生計很是困難。前日因學校費滯時繳納、其子就被學校當局退了學、由這看來就知道他的貧乏是到什麼田地的了、那有負擔納稅的財力呢?但是名譽職和利權、任是算過千遍萬遍、總算不到這些細民來、而稅金真是機會均等了、是無戶不有的。像這赤貧的楊某也擔負三四圓之戶稅。有一日私服的收稅吏到楊某處督促催收稅金、適楊某不在、那稅吏竟把他的自轉車差押拿去、這却還可忍的事、怎麼他的妻要求取物證、而税吏强不交出?也不待楊某回來、又不去叫警官或保正來立會、便自拿去、似此實在太殘忍、而且太不親切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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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別 | 旬刊 |
| 報刊名稱 | 臺灣民報 |
| 版次 | 12 |
| 出版 | 發行者: 臺灣雜誌社-黃呈聰 |
| 發行地 | 東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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