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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振興策與土地拂下的予盾
| 題名 | 題名中文: 農村振興策與土地拂下的予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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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類別 | 發行日期: 昭和2年04月03日 (1927-04-03) |
| 報導類型 | 報導 |
| 內容描述 | 評 論
農村振興策與土地拂下的予盾
(一)農村頹廢的原因
農村的興廢和國民的糧食問題、有很大直接的關係。所以不論是農業本位、或是工業本位的國家、對於農村的振興策都很講究的。英國(工業本位)的小農地制定法、德國(農工並重)的國內植民法、都是爲着保護農民、救濟農村而制定的。日本的大政黨政友會、老早就標榜着農村振興的綱領。這也足以証明各國怎樣在重大視農村的問題了。
但是在資本主義——商工業本位的經濟組織之下、農業者對其勞力所得的利益、跟不上商工業者的事、是極其明顯。况兼現代文化的施設、不論是精神的、物質的、都是集中在都市裡頭。如學問、藝術、技能、交通、通信、娛樂……那一件能够平等的普及在農村的呢?因此生長在農村有爲的靑年、對於農村生活上、自然會感覺着大々的不滿足、於不知不覺之中、造成了一種「離村向都」的心理狀態、不肯屈守在農村從事農業。
農村有爲的靑年、旣然被商工業中心的都市誘惑吸收去了、那末於農業的業務上、自然免不了發生糊塗、潦草、勞力不足……的壞現象。農村的頹廢、就是基因於此吧了。
(二)振興策的講究
前頭說過農村頹廢的原因、是在經濟組織的缺陷、和文化的施設的不均等所致的。所以若要徹底的講究農村的救濟策、須從經濟組織的改造、和文化的施設的普及着手。但這兩事都不是容易可以實現的。其中文化的施設的普及、還有多少做得到的可能性。至於經濟組織的改造、在現時偏重保護資本家的法律之下、是無望其實現的。
然則要救濟農村的頹廢、究竟有什麼法子呢?在學者的主張、是要從「土地國有」與「自作農制定」的兩者之中、選取其一的。土地國有和共產(赤化?)雖然不同性質、但在實行之時、會惹起社會上許多麻煩的問題。况且徵之中國古代的井田制、並日本大化時代實行過的土地國有制之史實、未必是盡善盡美的良策。所以對於農村振興上、最穩健、最合理的方法、唯有自作農制定之一途而己。
(三)自作農的制定
自作農和小作農不同之点
一、小作農是借地的耕作——臺灣呌做贌耕——沒有土地的愛着心、所以易陷於「掠奪經營」的惡習。
二、自作農因爲耕地是自己的所有、對於土地的愛戀很執着的、所以肯用心從事於地質的改良、自然會得着「增加生產的好結果。
西洋的學者有說:土地的所有權、可以化砂礫爲黃金。這話是有深甚的眞理在的。然則自作農的制定要怎樣實現呢?一方面是小作人要排去拜金主義、不可把倫理的和審美的々價値置在經濟價値之下。對於農業的業務上、須抱有「安居樂業」的感想、才會發生土地愛着的觀念。一方面政府要樹立方針、帮助小作人漸次買收小作地、慢々地使領土內的耕地、歸於農民的所有、最後要把小作農全部化爲自作農、才算是達到終極的目的。歐洲農業最發達的丁抹國、差不多要達到理想的狀態了。
倘使土地正軌的價格、和買賣的價格不一致的時候、政府要設地價評定委員、居中調停、直接或間接保護農民的利益、以期自作農的實現。
(四)不合理的土地拂下
自作農制定的問題、日本雖然沒有具体的進行、而原則上爲政者是不能不尊重這種的精神。但是任政黨腐敗的現時、(唯黨利是爭、致國民全体的利害於不顧。)爲政者不僅不肯特別保護農民、反要弄出不利於農民的怪事件哩。例如官有地的拂下、應當是要給能够自身耕作的農民引受、才是合理。而大部分的拂下地竟是落於資本家之手。因爲資本家是腐敗政黨的靠山、所以不得不買它的好。在爲政者的辯明是說:一般的農民沒有資力可以開墾、所以拂下給資本家的是爲着國家經濟的起見。這是自欺々人之語。土地的開墾、在日本現時還是用着人力、(不大利用機械)結局要依賴農民的勞力去做的。若是於農民的勞力做得到的範圍內、拂下應分的土地給它開墾、那裡有不成功的道理呢?爲政者是故意把大批的土地——數十甲?數百甲?數千甲?——不肯分割拂下給多數的農民、故此有資力的問題可以借口的。
(五)臺灣的官有地
臺灣的官有地、大部分是臺灣人的緣故地。有的是在林野調查當時、不懂的向調查員計較、被編入做國庫地的。有的是被洪水流失、經荒地免租的手續、然後被編入國庫地的。對於這很有緣故的官有地、向來緣故者都是看做和自己的所有一樣、所以用心勞力去開墾。這種的事實在道德上是正義、於國家經濟大有稗益。况且若對於自作農制定的精神看去、是要獎勵的。但是臺灣的當局偏要注重於法理論、把這緣故地的開墾者、全部看做是違法的無斷開墾。在伊澤總督的時代、就拂下了許多要給退官者做養贍、因此在各地方惹起好多的爭議問題、現時尚在紛糾中。
以外還有所謂臺灣的御用紳士、也有土地拂下的優先權。若是對於未墾地的拂下、雖不合理、而於道德上還沒有什麼大壞處。更有緣故者用着血汗換來的土地(開墾成功)御用紳士不勞而得、只用着迎合的手段、把它横奪而爲己有。唉!見利思義、這種的御用紳士、恐怕免不了良心的呵責呀!新竹發生的關於土地拂下贈收賄的大案件、也許是御用紳士們一種的敎訓吧。
(六)結論
總之:要解决國民的糧食問題、須講究農村振興策。農村振興最合理最穩健唯一的路、是自作農的獎勵。 (制定?)要獎勵自作農、不得不特別保護農民、給他們能够獲得耕地的所有權。但是考察臺灣並內地對於土地拂下的狀態、不僅是沒却農村振興的精神。事實上反要促進農村的頹廢。這樣宗旨和實行互相矛盾的現象、在內地是要歸咎於旣成政黨的腐敗。而臺灣更要加上「母國人本位」的植民政策在作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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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別 | 週刊 |
| 報刊名稱 | 臺灣民報 |
| 版次 | 2-3 |
| 出版 | 發行者: 臺灣民報社-林呈祿 |
| 發行地 | 東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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