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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百姓的呼寃
| 題名 | 題名中文: 小百姓的呼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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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類別 | 發行日期: 昭和2年04月10日 (1927-04-10) |
| 報導類型 | 報導 |
| 內容描述 | 小百姓的呼寃 彰化生投
彰化郡下、和美庄役塲、和塗厝々派出所、這番召集了數百名的保甲工、費了十幾天的工夫、把和美塗厝々間的道路、修改做一丈八尺濶(從來約八尺)。依他們表面上說出的理由、一是爲着交通的便利。二是因爲官廳的臺帳、道路的濶、是一丈八尺、所以才要動起這番的工事。但是當這工事未着手以前、役塲和派出所、有先開過保正會議、諮詢保正的意見、保正聽了這消息、一齊表示反對。後來、又再開了一次、强勸他們承諾、保正們因爲怕了大人的威、不得己也就承諾了。於是經過了不多日、派出所大人就命令保正某召保甲民、也無得了業主的諒解、就向路邊的田裡掘土。有的掘了三尺。有的掘了五六尺、小々農民誰有能力抵抗、就中雖有二三個出來抗議、終是弱不敵强。所以這條道路、也就無事完工了。但是造了一丈八尺以外、被掘土的三尺、六尺、現在耕作人還向別的地方搬土來充塡的氣喘吁々、說不盡萬千的怨恨。就是業主人一邊、也多憤慨這種强橫。一方面、派出所大人、也含恨着當時出來抗議的人、道路造成了七八天。有一個陳某用牛車搬肥料要到他的田裡去、便被大人禁止了。這算小事、還有一個董某、也是當時出來抗議的人。湊巧他的家中發生了細故、去請大人的公斷、可憐這個董某、被他打得落花流水、才抱頭鼠竄而遁。像這種行爲、眞是目無王法。所以該地的小百姓、愈加憤慨、近日來、惡聲四起、說這大人平素很愛打人、不論何事、動不動就起脚動手、現在正在講究相當的對待方法。听說有人己經領了地圖、道路的濶、不過是一丈六尺外而己、被侵害了一尺外、或者會發生什麼法律問題。
咳!像這樣寃天枉地的官吏、也居然在立憲治下耀武揚威、臺灣安得不被他們弄壞呀!那怪得島民的不服呀!然而臺灣的警官做出越法的行爲、侮辱人民、毆打人民、原是尋常茶飯的事、却不用着大驚小怪。最可惡的、就是這和美庄役塲、竟忘了自治机關的本分、做出這昏頭昏腦的事、假使眞爲着交通的便利、爲何故要利用警察的勢力、來號召保甲民呢?假使依臺帳眞有一丈八尺、何得于一丈八尺以外、擅自掘人田土呢?以一個自治机關、尚敢無視庄民的權利、至於如此、假使這庄長做了州知事、或做了總督。臺灣的蒼生、何堪設想哩?縱貫道路、也有予先發布府令呀!你要知道呀!臺灣人若無得了權勢便罷、若有得了權勢、人民的權利、是要加倍尊重呀!監督官呀!你們也要明察呀!官公吏的体面、雖然要顧、小百姓的生命財產也要尊重呀!世界是沒有不收稅金的政府呀!稅金若是要收。小百姓一定是不能無的。你們要多尊重些人民的權利才好呀?(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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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別 | 週刊 |
| 報刊名稱 | 臺灣民報 |
| 版次 | 12 |
| 出版 | 發行者: 臺灣民報社-林呈祿 |
| 發行地 | 東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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