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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利用老鰻打農民
| 題名 | 題名中文: 地主利用老鰻打農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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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類別 | 發行日期: 昭和2年04月03日 (1927-04-03) |
| 報導類型 | 報導 |
| 內容描述 | 地主利用老鰻打農民
東港農民組合自設立以來所做的工作不少。茲查其一件至今尚未解决的案件如下。
東港郡下東潭新有約四十甲的官有地、這筆官有地贌給愛國婦人會、該會再轉贌給黄江山、做二次頭家、黄江山再轉贌於薜允耕作做了第三次的頭家、當時(大正十五年)愛國婦人會轉贌黄江山的條件是不准起耕、而黄江山過了一年、竟然不守約束欲起耕、薜允則訴之二次頭家愛國婦人會、該會就不肯承認黄江山起耕。黄江山自前與郡守警察課長司法主任往來甚相好、黃江山也就起權勢來行志氣了、當薜允則在田裡耕種的時候、巡查部長聞事有不好處、也偕兩巡查到田裡、監視双方的行動、當時巡查皆有帶酒氣、但不是受黄江山招待的酒、當時酒醉盡醒、黄江山帶老鰻蘇文琴到田裡、不分不會就打了在田裡做工的林員、致使受了一個月的重傷。薜允等不願、託公醫証明提出傷害罪的告訴、當時警官在塲、却裝作視而不見的態度、及見告訴又置之不理。袋井司法主任反爲双方排解、命薜允與黃江山分半耕作、而傷害罪的告訴遂不起訴、組合員及受傷的林某皆不願、即提出訴狀於檢察局、此事起於二月五日至今仍未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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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別 | 週刊 |
| 報刊名稱 | 臺灣民報 |
| 版次 | 6-7 |
| 出版 | 發行者: 臺灣民報社-林呈祿 |
| 發行地 | 東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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