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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尾的業佃爭議
| 題名 | 題名中文: 虎尾的業佃爭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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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類別 | 發行日期: 昭和2年04月10日 (1927-04-10) |
| 報導類型 | 報導 |
| 內容描述 | 虎尾的業佃爭議
佃人被拘禁五名
虎尾郡下虎尾溪、有溪邊浮復地十數甲、此土地本是屬該地人們所有的、因爲明治四十四年大洪水一槪流失、及至大正元年再見浮復、元所有者十分歡喜、就苦心竭力經營、未幾又成了好田。及至大正六年又逢洪水再被流失了不留形跡、翌年又再見浮復、元所有者又不惜勞力、再着手開墾經營。嗣後不知何故、因廖某的運動奏效、所有權一旦移轉給他之後、此六七戶的農民、遂變爲佃人爾來向廖某贌耕。原來廖某是臺中州下南屯庄的山子脚的人、自做地主以來、每想要起耕而未果、今年又欲起耕。因爲佃人們不肯承諾、他就出强制手段、倩人去造岸耕田、佃人亦不得不與他計較、也倩數名農夫去耕種、將其所造的岸一切打壞了。當日並沒有發生什麼事端、數日後即二月十八日、佃人陳百合父子、及謝達等五名、及廖某告訴刑案。上述五名農夫以器物毀棄罪、被捕去警察課、在警察課受苦了數天、農民們就移送到嘉義檢察局了、事今在司法官憲手裡、不久其是非曲直當能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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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別 | 週刊 |
| 報刊名稱 | 臺灣民報 |
| 版次 | 6 |
| 出版 | 發行者: 臺灣民報社-林呈祿 |
| 發行地 | 東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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